燃烧极限 可燃蒸汽在空气中都有两个可燃极限。下限是可燃蒸汽在空气中进行燃烧所需要燃气与空气的最小比例;上限是空气与蒸汽最大浓度。比上限更富的蒸汽浓度只有与额外的空气保持接触才会燃烧。如:甲烷在空气中5.3%---14.0%;丙烷为2.2%---9.5%;汽油为1.4%---7.6%。
爆炸极限 可燃气体(或粉尘)与空气或其他气体混合后,在点火时能发生爆炸的浓度的上限和下限。在上下限之间的范围称爆炸范围。常用混合物中可燃气体(或粉尘)含量的百分数(或每立方米的克数)表示。氢气:18.3%---59%;气田天然气:1.6%----9.3%,此数由天然气的组份而定。
闪点 将石油加热到一定温度时,才能产生与空气混合成有足够的蒸汽。只要遇火会瞬时引燃,火种一离去即熄灭。这一最低温度为油品的闪点。任何一种低挥发性的石油液体在容器中被加热到他的闪点温度以上时,都可以产生能够引燃的气体。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闪点低,挥发性弱可燃性液体则闪点高。防火规范中,按石油的闪点分级,闪点低于22.8℃为A级,闪点在22.8℃----65.6℃为B级,闪点在65.6℃以上为C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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